我院拟实施南院锅炉改造工程,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。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,现将有关要求予以说明。
一、项目内容
南院锅炉改造工程,包括拆除原锅炉及辅机、新装锅炉一台、新砌240㎜隔墙(13㎡),内外粉刷、更换采暖锅炉烟囱等。
二、资质要求
1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2、税务登记证;
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;
4、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(法人代表直接参与投标,只须提供其身份证);
5、具有锅炉安装资质;
6、非生产厂商需提供原厂商经销或代理授权书。
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领取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,投标文
件内附复印件(加盖红章)。
三、时间安排
1、招标文件发售时间:2015年7月6日8:00时- 7月10日下午16:00时。
2、踏勘答疑时间:2015年7月10日下午16:00时。
3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:2015年7月13日上午9:00时。
四、联系地址及方式
联系地址:陕财职院国有资产管理处(办公楼1楼120室)
联系人:陈善胜 薛娅
联系电话:029-33732544
国有资产管理处
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