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室、系部:
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,合理配置和有效的利用国有资产,经研究,决定成立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(一)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院长
副组长:分管国有资产院领导
成 员:国有资产管理处、纪检监察审计处、财务处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
(二)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)
主 任: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(兼)
成 员: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人员
二、主要工作职责
(一)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:
1.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政策和法规,研究制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;
2.对全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、指导;
3.审核学院有关国有资产管理、资产使用的配置计划;
4.根据上级部门的授权规定,对学院国有资产处置进行审定;
5.研究决策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(二)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:
1.负责收集、整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题,提出初步意见,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;
2.在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,组织开展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;
3组织监督、检查全院各单位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情况,并提出评价考核意见等;
4.负责国有资产使用、出租出借、对外投资、处置、核销等日常工作。
5.组织实施全院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