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实施流程解读
序号
项目工作环节
工作步骤及内容
负责部门
配合部门
1
编报年度预算
由国资处和财务处按照《学院预算管理办法》实施。
财务处
国资处
项目立项部门
2
项目立项
未列年度预算的校内项目,由项目立项部门按照《学院预算管理办法》追加预算。
‚已列年度预算的项目,由项目立项部门按照《项目立项工作流程》(附件3)执行。
ƒ调整预算。由项目立项部门按照《学院预算管理办法》完成相关审批手续。
3
组织招标
单项或批量预算低于5万元的各类采购、修缮、改造项目由项目立项部门按照《5万元以下(不含)项目采购实施流程》(附件5)实施。
‚单项或批量预算5万元及以上的各类采购、修缮、改造项目,由国资处按照《各类招标采购流程》(附件6)组织招标。
项目立项部门、纪检监察处
4
签订合同
组织实施的各类项目按照《合同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党政办
5
项目管理
实行项目负责人制。项目立项部门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,国资处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。
‚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变更项目内容的,由项目立项部门按照《学院预算管理办法》完成相关审批手续。
ƒ审计决算。项目负责人根据《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实施细则》(陕财职院〔2016〕19号)的规定,确定项目是否应向审计处提出审计决算的申请。
国资处或
其他部门
6
组织验收
国资处组织实施的项目:项目立项部门初验合格后由国资处组织最终验收。
‚项目立项部门自行采购的项目:项目立项部门自行验收。
财务处或
7
固定资产建账
项目立项部门按照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等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。
8
办理报账手续
项目立项部门负责办理报账手续。
国资处、财务处
9
支付质保金
项目立项部门负责办理质保金支付手续。
10
采购档案管理
国资处负责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整理时按单个项目归档,以年度为单位移交学院档案室。
二、项目归口管理表
项目归口管理部门
对应项目
教务处
教学建设项目:主要包括“双一流”建设、专业及课程建设、教学团队建设、教学仪器设备购置、校内实习实训设施建设、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。
科研处
科研建设项目:主要包括国家、省、厅级科研项目及课题、校内科研项目及课题、科研创新建设等。
人事处
师资队伍建设项目: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、师资培养培训等。
网络与大数据中心
信息化建设项目:主要包括校园网基础条件建设、数据信息资源和共享平台建设、网络安全保障设施设备购置、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等。
总务处
后勤保障项目:主要包括维修改造项目、后勤保障类设施设备、后勤保障类服务项目等。
基建处
基建项目:主要指新建工程项目。
发展规划处
其他项目:是指上述六类项目之外的所有项目。
注:其他未尽项目由指定业务部门申报。